2012年2月25日 星期六

Daodin數典框應用大賽—台灣味‧隨手拍

Daodin數典框應用大賽—台灣味‧隨手拍

活動目的

為推廣數典成果,並落實數典庶民化,特別就「Daodin數典框」的Android App,進行攝影比賽,以吸引更多一般使用者親近數位典藏內容,並藉由下載、使用該App,活絡數典成果於網路社群的討論、推廣與應用。

活動辦法

QR Code圖片 1. 參賽者只要到Android Market免費下載「Daodin數典框」 http://daod.in/zg54yU (可掃瞄右方QR Code讀取)
2. 登入時,留下可供聯絡的email。將以此email作為參賽者身份識別。
3. 使用該App拍攝或選擇具有台灣味(包括節慶、夜市、古蹟、景點、小吃、人情味等等)的照片,套用數典框
或特效 (請勿選取自訂邊框)
4. 在分享頁面寫下對這件作品的說明文字,勾選「參賽」按鈕,發佈即可!
備註:參賽者所發佈的照片,為避免有違法或不雅等情事,需經主辦單位審核,將於參賽者發佈後之隔天,出現
於活動專頁上。如遇假日順延。
流程圖:
步驟一圖 步驟二圖 步驟三圖

活動時間

|投稿時間:民國101年2月24日 8:00~3月14日 23:59前 
|獎項公布:民國101年3月21日 17:00 於活動專頁公布
|頒獎典禮:暫訂於3月底在台北舉行(稍候公布)

活動獎項

只要將作品上傳,皆有機會得到數位典藏icash紀念卡1張。
此外,還有點點印客製化得獎作品日記本拍拍卡、數位典藏8G紀念隨身碟、隨行杯、撲克牌等等豐富獎品。
名次 人數 獎品項目
第一名 1 名 獎狀 1 張
點點印客製化日記本/拍拍卡1份
數位典藏紀念福袋,價值約1500元
第二名 1 名 獎狀 1 張
點點印客製化日記本/拍拍卡1份
數位典藏紀念福袋,價值約1200元
第三名 1 名 獎狀 1 張
點點印客製化日記本/拍拍卡1份
數位典藏紀念福袋,價值約1000元
優 選3 名 獎狀 1 張
點點印客製化日記本/拍拍卡1份
數位典藏紀念福袋,價值約800元
佳 作 4 名 獎狀 1 張
點點印客製化日記本/拍拍卡1份
數位典藏紀念福袋,價值約500元
參加獎 30 名 參賽者皆有機會得獎!
採亂數抽獎方式,獎品為數位典藏icash紀念卡1張

評分標準

評分項目 評分比重
主題表達(含投稿者的文字分享) 30%
數典框與照片搭配的整體感 30%
隨手拍的機動特性 20%
照片美感與創意 20%

評審簡介

李威儀
1982年生於台北,政大新聞系畢業,中山大學傳播管理所碩士。曾任《聯合報》記者,現為攝影藝術刊物
《Voices of Photography - 攝影之聲》創辦人及主編。
陳伯義
攝影藝術家,請見 http://daod.in/AyRUP7
楊哲一
當代攝影藝術家,現居宜蘭。2006年印度自助旅行回國後,意外重病使他重新思考人生,決定從事攝影藝術創作,希望用影 像書寫一生,用自身的思想與理念,去尋找自己的土地根源且關懷環境。作品於2007年作品獲得日本清里美術館永久典藏,2009年獲得雲門舞集流浪者計畫 的補助,獨自至中國,進行一趟尋找另一個自我的流浪旅程。為青年攝影藝術家中,極具活性與爆發力的創作者。

參賽規則

1. 每位參賽者登入時,將以該帳號所綁定的email當作聯絡方式。因此不論您以Google、OpenID或Daodin登入,請確認該email帳號為經 常使用、有效的聯絡資訊。同時,一個email帳號將視為一個參賽者,請勿以不同的、多重email帳號參加比賽。
2. 每人參賽件數不限。
3. 所有獎項的得獎者不得重覆;若因得獎者以不同email帳號登入,導致獎項重複,得獎者可保留最高獎項,遺缺則依次遞補。
4. 入選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全部歸主辦單位所有,主辦單位得依國家計畫之宣傳、推廣所需,行使一切非商業性使用、無限次公開展覽及上網展示之權利。主辦單位展出作品、出版等作為時,將尊重作者的署名權。主辦單位並得再授權他人為上列方式之推廣利用,不另給酬。
5. 活動獎項的獎品發送,將以郵寄掛號方式寄送。得獎名單公告後,將以參賽者登入時的email帳號,通知獲獎訊息。若聯絡資訊失效,將視為放棄,即喪失中獎資格,主辦單位將不另行通知。
6. 參賽作品須未曾公開發表,並不得與任何攝影比賽之得獎作品相同或近似。所有得獎作品為作者本人所拍攝,不得冒替、抄襲、仿冒,凡違反規定之作品,經查證屬實,獎項取消,遺缺依次遞補。
7. 若有第三人對圖片中的人、建築或其他事物提出權利聲明或不滿,參賽者應承擔圖片所引發的法律責任,概與主辦單位無關。
8. 本活動如有任何因電腦、網路、技術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,而使參與本活動者所登錄、發佈之資料有所遺失、錯誤、無法辨識或毀損,導致資料無效之狀況,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,參加者與得獎者亦不得異議。
9. 凡參賽即視同認可並接受本比賽活動之各項規定。若有未盡事宜,主辦單位有權適時解釋、更改之,並於本活動專頁公告。

相關單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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